生鲜乳是从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生鲜乳的技术指标包括: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七大类。完全符合上述标准要求的生鲜乳,才称得上是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生鲜乳。每当重大疫情发生时,食品安全会更加引起社会的关注,如果生鲜乳出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都会严重地影响消费者对国产奶的信心,建议养殖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放松生鲜乳的质量安全的重视。主要措施包括管理、饲料、疫病、兽药残留、挤奶过程、贮存运输等环节。 01 管理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员工减少,劳动强度大,员工情绪易波动,操作粗暴,如大声赶牛、打牛等,奶牛应激,体细胞增加,影响生鲜乳质量。如果奶牛在奶厅的排泄情况较多,表面可能出现较大应激反应。建议养殖企业多关心职工,必要时需要对职工进行心理引导。另外,疫情导致饲料运输不畅,养殖企业进行饲料转换,奶牛应激反应大,奶脂肪下降,体细胞增加,影响生鲜乳质量。建议养殖企业提前规划,如果必须转换,可以渐进式转换,减少应激。 02 饲料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不可避免会导致养殖企业饲草料入场难度增加,饲料贮存期长,要避免饲料霉变,真菌毒素污染饲料,经过代谢进入牛奶中,会造成生鲜乳中真菌毒素超标,影响生鲜乳的质量安全。同时,真菌毒素也会降低奶牛的生长速率、饲料转化率、接种效果/繁殖率和抵抗力,并引起肝脏和其他器官的病理损害,从而影响生鲜乳质量安全。建议养殖企业避免饲喂霉变饲料,必要时使用快速检测方法(如胶体检测试纸条)对饲料中的真菌毒素进行检测。 03 疫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动保产品、疫苗和生产急需用品无法按时运达,兽医不足,治疗不及时,奶牛疾病增加,影响生鲜乳质量安全。建议养殖企业适当增加在岗兽医的加班费,减少复工受阻导致的不利影响,减少疾病发生,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04 兽药残留 调查显示农药兽药残留、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等,是我国公众最为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养殖企业要严禁盲目超剂量、超疗程等不合理使用兽药,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书使用兽药,严格坚持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和弃奶期规定,避免兽药残留超标影响生鲜乳质量安全。同时,关注农业部最新公告和最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19年12月27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修订了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自2020年1月1日起,退出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2020年4月1日开始实施,增加了部分兽药在牛奶中的残留限量,删除了部分兽药在牛奶中的残留限量,修改了部分兽药的残留限量。 05 挤奶过程 挤奶过程的卫生控制是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养殖企业人员不足和消毒产品的短缺,如果挤奶过程不规范或挤奶设备管理不规范,很容易造成生鲜乳菌落总数超标。建议养殖企业保持奶厅台面舒适度及卫生,注意奶厅内光照、通风以及挤奶系统内部清洗;提高挤奶员的效率,减少奶牛等待时间;严格进行乳头前药浴、擦拭、后药浴的操作规范。 06 贮存运输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难免会导致生鲜乳延长贮存期和运输期。建议养殖企业在储存运输过程,必须保障在低温、绝对密闭的环境下,使用符合要求的储奶罐和运输车,提前做好沟通和协调,尽量缩短保存和运输时间,降低风险,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为尽可能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养殖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天津市奶牛产业技术体系的技术优势,充分争取天津市农委等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群策群力,一定能赢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全面胜利。



转自:天津市奶牛产业技术体系
